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温馨提示

 关于进行2023年个人所得税 

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各位老师:

根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知,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间为2024年3月1日6月30日。为了让您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正确行使税收权利,完成税收义务,特温馨提醒本校教职工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查看年度收入纳税明细信息是否正确;

 

二、查看2023年度税前可扣除信息是否已完整填报;

1.未填报的2023度专项附加扣除可补充申报;
2.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扣除可在本次汇算时填报;

3.通过中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并取得捐赠发票,在本次汇算时填报后可以按比例税前扣除;
  4.标示了“税优识号码”的商业健康保险汇算时可以税前扣除;

5.继续教育专项扣除中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是指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其职业资格需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取得的证书发证日期在2023年。


  三、查看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是否已科学选择。  般情况下系统默认选择年终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也可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进行计税测试,根据需要选择最适合的计税方式。

 

汇算清缴过程中任何疑惑或问题咨询学校财务科。

财务科联系人:张莹(电话:19174814191)

衡阳市潇湘卫生中等专业学校

二0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2024年3月21日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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